晴時多雲

新光金董事會通過 新壽增資提前到首季

2024/02/20 05:30

新光金控昨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在第1季完成對新壽增資70億元,新壽也將於第2季發行次順位債。(資料照)

以新光銀與元富證上繳盈餘方式完成 新壽Q2發行次順位債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新光金控(2888)昨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第1季完成對新壽增資70億元,新壽也將於第2季發行次順位債。吳東進派的獨董許永明在會中表達不同意見,力促新光金應盡速向股東發起現增,才不致使新光金面臨資本適足風險。

新壽曾向金管會承諾,2023到2025年每年辦理現增70億元,但去年僅增資15億元;且新壽去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資本適足率(RBC)均未達法定標準200%,被認定為資本不足,依法應提出改善計畫。

新光金今年1月表示,將以子公司新光銀行與元富證券上繳盈餘來進行新壽增資。昨天臨時董事會後,新光金發言人林宜靜表示,為積極回應主管機關期待,新光金對新壽增資70億元,將提早於今年第1季完成,而新壽也將在第2季發行次順位公司債,目標是提升新壽今年6月底的RBC。

對於目前經營團隊的增資規劃,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持續對外表示不滿,許永明表示,對於以銀行與證券子公司上繳盈餘來進行增資持保留意見,因為銀行與證券子公司本身也需要提升資本以因應日益嚴格的資本規範,強化己身在市場上的競爭地位。

此外,許永明指出,目前的增資計畫無法滿足主管機關對新光金的期待與要求,除了無法確保新壽今年6月底RBC可達法定規範,也未能履行每年增資70億元的承諾,如此恐讓新光金面臨法律遵循風險。

新光金不立即現增 獨董許永明批不該

最後,許永明表示,新光金不應將現金增資列為最後選項,否則恐違反「商業判斷法則」之虞。他強調,現金增資不是萬能,但如果新光金不立即啟動現金增資,則是萬萬不能也不該,因為資本不足的風險有可能傳染並波及新光金整體的資本適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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