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歷時7年 最低工資法完成立法

2023/12/13 05:30

最低工資法6重點

小英政見落實 確立最低工資調整機制 避免喊價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立法,明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最重150萬元罰鍰。(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歷時七年,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立法,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等,擬定最低工資調整幅度;雇主若違反規定,最重可罰一五○萬元,並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罰鍰金額等,同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為建構完善的最低工資審議制度,確保勞工與其家庭的合宜生活水準,蔡英文總統二○一六年競選政策提出「最低工資法」立法;歷時七年,立法程序昨天完成。

三讀條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最低工資審議會,審議最低工資;審議會共設置委員二十一人,勞動部長為召集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包括經濟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各一人、勞方及資方代表各七人、學者專家四人。審議會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委員均為無給職。

CPI應參採 10項指標得參採

有關最低工資審議,新法明定,「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定調整幅度;並「得參採」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等十項指標。

另,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的相關事宜。研究小組應於每年四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的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會議三十日前,就參採資料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

三讀條文也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最低工資審議通過的次日起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實施。至於實施日期,除審議會認有另定實施日期必要,並經行政院核定者外,自次年一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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