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風電區塊開發3-2期草案》新增併網1年彈性 國產化總分拉高

2023/11/11 05:30

風電示意圖(台電提供)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昨召開第二次離岸風力發電區塊三之二期開發草案說明會,為縮短選商時程,無須提供正式商業合約(待融資到位才需提供),且為讓開發商充分運用「天氣窗」進行探勘,本月將公告選商機制,預計明年三月截止收件,明年四月公布選商結果。

本次調整內容包括產業關聯性項目總分提高至一一五分,以及行政契約新增「有條件給予併網一年彈性」的機制與展延條件。展延條件中也將國內外施工船舶量能不足,納入行政契約不可抗力/不可歸責事由,審查通過後每次展延上限不超過六個月。

產業關聯性項目調整為二十四項,且總分提高至一一五分,門檻維持七十分;其中製造業二十項計一○○分,技術服務業四項計十五分。水下基礎與風力機機艙組裝,以在地化製程多寡,給予不同分數;風力機扣件、風力機葉片材料、主要施工船舶海事工程服務、風場主要設施運維服務等項目可彈性選擇。

至於主要施工船舶海事工程服務項目,配分共六分,使用任一類型的本國籍主要施工船舶(基礎安裝船、海纜鋪設船、風力機安裝船)達一艘以上即可得六分;如一家以上申請案在選商時承諾使用相同本國籍船舶,則依照容量分配總排序較前的獲配者優先使用。

針對申請案場址規劃不當,影響附近風場作業,產生畸零空間一事,能源署表示,開發商應提出合理的申請案場址範圍,需符合海域空間充分利用原則,以讓海域空間資源得以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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