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有地不再卡危老 除3例外一律參加重建

2023/10/06 05:30

行政院昨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主要是解除公有地難以參與危老案的束縛,明定除了三類情形外,其他公有地一律要參加危老。(資料照)

政院昨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

〔記者徐義平、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昨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該修正案主要是解除公有地難以參與危老案的束縛,明定除了三類情形外,其他公有地一律要參加危老,若採協議合建則需透過估價師查估來分配重建後的房地產權益。

危老案需要重建計畫內房地所有權人百分百同意才能推動,過往夾雜公、私有地的危老案,因公有地核准參與過程冗長、甚至無法參與,導致無法成案。

這次修正內容明確指出,若公有地已有合理利用計畫,或公有地面積占危老重建計畫面積五成以上,或公有地占比三成以上、且符合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等三類情形以外,其他公有地如遇危老整合,可排除其他公有財產管理規定,一律應該參加重建。

且為了保持公有地參與危老案的彈性,明定公有地可透過協議合建、標售、專案讓售,或其他法令規定的方式參與;若決議採協議合建,對於重建前、後公有土地,以及公有合法建物價值計算,需委託不動產估價師查估,並依循公有地評估審議機制,跟起造人協議重建後分配的房地產比率。

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指出,夾雜公有地的基地,在危老整合上將面臨困難,這次修法有助突破瓶頸;至於公有財產價值查估,過去常因鑑價金額過高,反而形成整合阻礙,如何公允呈現合理價格,以及決定程序具有效率,將是這次修法得以實現成效的關鍵。

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說,目前危老遭遇主要問題就是基地規模過小,開發效益過低,與遇到鄰地是公有地,私地主不但沒有價購的法源,申請整合的程序也困難;若順利完成修法,可讓政策效果更具市場性,加速推動危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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