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統一290億買家樂福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

2023/05/06 05:30

(資料照)

〔記者黃皓宸、楊雅民/台北報導〕公平會昨日宣布,統一集團與家樂福結合案,經會議通過不禁止其結合,但需附加「負擔」條件,主要為避免結合事業利用其通路商優勢,強推自有品牌或對供貨商有差別待遇,保障中小型供貨商權益,限制統一超商董事及總經理於家樂福董事席次等條件,確保結合後「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

統一集團於去年七月宣布,由統一企業與統一超分別出資,合計共二九○億元買下法商家樂福持有台灣家樂福六成股權,未來完成交割後,統一將持有台灣家樂福七成股權、統一超為三成。

統一超任董事受限

公平會指出,因供貨商、零售通路及同業對本案仍有疑慮,例如結合後零售通路更為完整,市場更趨集中,統一在上游食品製造地位,會影響下游其他零售通路業,中小型的供貨商是否在交易上處於更不利;為解疑慮,決議後不禁止雙方結合,但對參與結合事業增加附加負擔條件,避免結合事業利用其通路商優勢強推自有品牌,並保障小型供貨商權益。

負擔內容包括︰結合實施之次日起三年內,家福公司應維持平均月進貨金額低於一百萬元之中小型供貨商設置專案,不會對中小型供貨商更不利;家福股份總數至多三成由統一超商持有,家福董事席次維持超過三分之二,不得由統一超董事或總經理擔任;擔任家福總經理及經理人者,應於任職前兩年及任職期間,無擔任過統一超總經理或經理人。

公平會還要求,統一企業在結合實施的次年起、三年內,在每年六月一日前,需提供履行負擔及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報告送交公平會備查。

統一企業公共事務部部長涂忠正表示,本交易尚需法方股東取得經濟部投審會許可及滿足其他交割先決條件始得完成;將依法令規定公告,讓社會大眾及投資人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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