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企業洩個資罰則加重 最高1500萬元

2023/05/04 05:30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完成初審。(記者姚岳宏翻攝)

個資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

〔記者黃皓宸/台北報導〕近年來詐騙橫行,為降低犯罪率,行政院本月拍板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完成初審,對非公務機關(即企業)未善盡安全維護義務洩漏個資,將罰鍰提高到新台幣二萬至二百萬元,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另朝野立委認為個資絕不容外洩,對情節重大者,上修罰鍰為十五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

立法院經委會昨審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之一、四十八、五十六條」修正草案,其中第一條之一明定個資法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專責監督個資問題。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個資法修法若順利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最快八月可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再進行第二階段籌辦組織法等草案,預計明年送立院審核;籌備處人力初期四十到五十人,以專責處理個資保護事項。

對政院版草案規定企業洩漏個資情節重大者,處十萬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在場立委認為罰則過輕,強調個資外洩不僅影響個人資安,後續還可能被拿去做詐騙資料;立委邱議瑩指出,以歐盟為例,個資外洩,罰則最高為二千萬歐元,對比台灣裁罰過輕,立委楊瓊瓔也建議最高罰金可提高。

龔明鑫說,主要是各國產業環境不盡相同,例如台灣資本額在五百萬以下的中小型企業就占八十八%,若罰鍰太高,一罰就倒並非修法目的,並可按次開罰。

最終朝野立委仍認為情節重大者處罰過低,修正罰鍰增至十五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在初審通過後,近期將送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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