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彰銀經營權之爭/民官各退一步「不吃虧退場」

2022/08/11 05:30

彰銀案是國內首件、也是目前唯一一件金融機構告官案。圖為彰化銀行。(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特稿

彰銀案是國內首件、也是目前唯一一件金融機構告官案,雙方從多年來數次互槓,到昨天上演大和解,各退一步,恐是經營權與訴訟雙雙獲得解決的重要關鍵。

對台新金來說,二○○五年花三百多億元標得彰銀特別股、取得經營權,後來竟被財政部拿走經營權,自然有許多不服氣,但訟訴曠日廢時,不停上訴、發回更審,何時才能結束?

更重要的是,台新金為了娶親保德信人壽(已改名台新人壽)決定賣掉彰銀持股,既然與彰銀是「無言的結局」,堅持打訴訟的理由就更為薄弱。台新金選擇放下繼續向前走,自然是可以理解的選擇。

雙方和解另一重要原因是財政部的態度,去年七月台新金召開股東常會曾向財政部喊話,希望能肯定台新金對彰銀貢獻,且實踐蘇揆承諾,「讓台新金不吃虧的退場」。

而雙方昨日共同聲明就展現這個重點,財政部在共同聲明新聞稿上,兩度肯定台新金對彰銀的貢獻,讓台新金能夠釋懷,雙方各退一步,成就了這場大和解。

當年入股價格26.1元

至於「讓台新金不吃虧的退場」,尚不知財政部或泛公股盡了多少協助,但至少應是可以接受的彰銀股價(十八.二元)。台新金昨日申報轉讓彰銀十.四八億股、成交金額一九○.八九億元,雖與當初得標彰銀的二十六.一元仍有段落差,但是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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