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票金、安泰銀股臨會通過合併案

2021/12/03 05:30

安泰銀行昨由總經理張振芳(左2)、法遵長張寬欽(左1)、財務長陳琬鈺(右2)及發言人張人偉(右1),共同說明國票金合併案並未違反金控法利害關係人規範。(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國票金與安泰銀進行換股合併,遭大股東耐斯集團及公股聯手反對,昨日雖然順利召開股東臨時會並通過議案,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更在會前無預警請辭,但耐斯集團對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丁予嘉兄弟「違反金控法利害關係人」的指控並未停止,甚至揚言將提出訴訟。對此,國票金、安泰銀均表示,股東臨時會已通過股份轉換案,合併進度將依既定時程進行,近日雙方將共同送件予主管機關審查。

國票金指出,昨股東出席率達六十七.四三%,針對與安泰銀的股份轉換案,投票贊成比率達七十三.五四%,遠超過「金控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過半數同意」的特別決議門檻,且現場沒有股東依企業併購法聲明異議。

丁予嘉無預警請辭 耐斯緊咬交易違法

大股東耐斯集團頻頻以丁予康、丁予嘉兄弟身分,質疑迴避金控法利害關係人規範,沒有採用需四分之三董事同意的「重度決議」;丁予嘉昨在股臨會前無預警請辭,由董事長魏啟林暫代;其胞兄丁予康聞訊情緒激動、傷心難過到久久無法平復,認為外界的質疑是對兄弟兩人人格的抹煞。

安泰銀總經理張振芳表示,丁予嘉「本人」或「配偶」並無擔任安泰銀的董事、監察人或總經理,因此並無金控法所稱利害關係人交易情形;雖然丁予康、丁予嘉為二等血親關係,且丁予康持有安泰銀股票,但本次股份轉換案的交易主體是國票金與安泰銀,並非國票金與丁予康個人間的交易,因此也無利害關係人交易的情形。

國票金、安泰銀表示,合併案有效期為一年,若因外力影響合併時程,雙方可變更契約時間與內容,不受影響。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