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經長︰中資認定修法 嚴審假外資擴張

2020/08/18 05:30

中資投審標準更趨嚴格

中資持股逾3成改分層認定

經濟部昨公布修法大幅收緊中資投資審查方式,包括對股權、是否具控制力認定方式更嚴格,及禁止中國黨政軍投資企業來台。圖為經濟部長王美花。(記者羅沛德攝)

限制中國黨政軍投資

中資具控制力增納管樣態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昨公布修法大幅收緊中資投資審查方式,包括對股權、是否具控制力認定方式更嚴格,及禁止中國黨政軍投資企業來台。對是否影響目前在台已有爭議的「假外資、真中資」企業?經長王美花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法律不溯及既往,但如有增資或擴張營業項目,就會視為中資依新法嚴格審查;尤其涉及中資不得投資項目者,將更嚴密防範、甚至開罰。

經濟部昨公布「中資來台投資辦法」修法,大幅收緊中資投資審查方式,讓「假外資」無所遁形。

修法主軸有三,第一是中資持股超過三成的股權認定方式,從「綜合持股比例」改為「分層認定」;過去以多層次稀釋股權掩飾中資者,未來將不適用。例如透過第三地持股A公司四十%、再轉投資B公司四十%,目前中資股權僅十六%,視為外資;但修法後兩公司皆視為中資,須適用中資投資規定。

第二是中國黨政軍投資之企業,限制來台投資,避免國安受到影響。第三是大幅增加認定「中資具有控制力」之範圍,以及增加需納入管轄的投資樣態。

過去僅限制需有半數表決權,或可操控公司之財務、營運;但修法增加若中方管轄其他可決定公司營運方針之組織、如「執委會」等,也算入具控制力樣態。

此外,中資以「協議」或其他方式控制台灣獨資、合夥、非上市櫃公司,以及併購非上市櫃、興櫃公司,都算入中資「投資」樣態,列入審查範圍。

增資、營運項目變動 依新法審查

新法修正後,恐影響不少目前在台較具爭議、被認為是「假外資」的蝦皮、淘寶等。王美花強調,法律不溯及既往,但「未來有變動」情況下,就會認定是中資。她解釋,有增資擴張或有營運項目變動,就可能依新法認定;特別是要擴張的營運項目是不允許中資經營者,來申請時就不會准,違規申請甚至會開罰。

本次修法為擾攘十多年的中資認定爭議劃下句點,修法幅度相當大;王美花表示,香港國安法後民眾對中資國安疑慮增多,國安會也主導跨部會修法工作,對經濟部最重要的就是中資審查。

她強調,即使台灣中、外資已分流審查,但之前一些個案引發爭議,經濟部由此思考哪些案例有漏洞、需要強化,因此把過去對中資股權認定及控制力等的爭議,本次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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