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遺贈稅法將修 節稅額度恐縮水

2020/06/10 05:30

財政部配合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將法規文字從「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資料照)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 將下修為18歲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朝野立委提案將「民法」成年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財政部配合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將法規文字從「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若未來確定修法通過,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及綜所稅扶養未成年子女適用條件,都將受影響。

蔡英文總統宣布啟動修憲,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朝野立委也提案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財政部配合預告修正「遺贈稅法」,將「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換言之,若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遺贈稅法規定的繼承人扣除額門檻也會下修為18歲。

根據「遺贈稅法」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扣除額50萬元,未成年則依距離成年的年數每年增加扣除額。舉例來說,繼承人若為17歲,距離成年還有3年,依規定可多扣除150萬元(每人50萬元×3);若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17歲距離成年僅1年,就只能多扣除50萬元。

另外,「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可依規定減除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其中,子女須未滿20歲或滿20歲但因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而受扶養者。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法」也將修正,以「未成年」、「已成年」表達,若成年年齡降為18歲,納稅人的子女、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需未滿18歲才能列報扶養,若已滿18歲,僅在學者、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才能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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