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金未如期合併中壽,金管會昨強調「金融機構對主管機關之承諾事項,視同法令遵循」。(資料照)
是否同意展延 最遲4月前決定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開發金控無法如期於3月13日前,將中國人壽合併為100%子公司,日前向金管會提出延期申請。金管會昨說了重話,強調金融機構的承諾視同法令遵循,本來就應好好履行。至於是否同意開發金延期申請,金管會強調,最遲4月前決定。
金管會表示,2017年8月核准開發金投資中壽取得25.33%控制性股權,加上其餘子公司持股,合計約34.82%,原本承諾兩年半內依金控法完成對中壽100%持股,也就是2020年3月13日完成。
不過,開發金董事會今年1月中決議延長併購中壽的時程規劃,將依主管機關核准時間為準,並於2月底向金管會遞件申請延期,外傳主要受股價不佳影響。
對此,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正審視其提出的理由是否妥適,包括:第一,延長併購的合理性、必要性;第二,開發金兩年多來對於取得持股100%有何具體作為;第三,如何確保合併延長日期後就可達成目標;第四,對於開發金與中壽的股東權益,是否能獲得保障。
金融機構須高度遵法
是否接受開發金延期申請?金管會官員直言,「有些可以,但有些無法接受」,目前尚不便透露相關報告內容。
若金管會否決開發金延期申請,是否涉及行政處分?對此,官員表示,法令上並未要求金控對子公司一定要100%持股,金管會也不是「附帶條件」核准,所以不構成行政上處分或違法事項。
不過,官員強調,「金融機構必須高度遵法,這也是開發金自己承諾的」,金融機構對主管機關的承諾事項,視同法令遵循,即使是行政指導,金控也要正視主管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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