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因不肖業者將中製產品假借「台灣製造」輸美,恐影響台灣產品商譽。(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美中貿易戰下中國製品來台「洗產地」誘因大增,經濟部提出「貿易法」修法草案將罰鍰提高十倍至最高三百萬元,昨在立法院共識下快速初審通過;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因不肖業者將中製產品假借「台灣製造」輸美,恐影響台灣產品商譽;次長王美花說,預計草案本會期三讀通過,相關罰則明年即可生效實施。
為防堵中製產品繞道台灣「洗產地」,經濟部四月提出貿易法修法草案,將違法轉口的最高罰鍰提高十倍到三百萬元,並納入「吹哨人」條款,檢舉者可得到檢舉獎金。
在調高罰鍰方面,條文規範在五種情況下,罰鍰可由原本的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大幅提高到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違法情況包括廠商產地標示不實、使用不實貿易證明文件、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到非管制地區或擅自變更用途、簽發單位未依規定程序簽發產證、拒絕提供文件資料或檢查等違法行為。
另為加強防堵,原條文僅規定在「使用」不實貿易許可時才會受罰;修法草案更前端防堵,規定只要是以不實資訊「申請」貿易許可文件,也會納入處罰。
為遏止廠商僥倖心態,草案也增添「吹哨人」條款,檢舉違法轉口者可得到檢舉獎金。草案十七條規定,民眾可以敘明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等方式,向貿易局檢舉進出口業者產地標示不實之行為,主管機關將在身分保密情況下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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