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永豐銀鉅額提領案 金管會:非代墊 不涉懲處

2019/10/16 05:30

立委黃國昌日前指控永豐銀內稽內控出問題,不過,金管會昨天澄清,當天鉅額提領與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並無關係。圖左為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週一在立法院爆料,指永豐銀行涉嫌在非營業時間替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籌措保釋金。不過,金管會昨澄清,永豐銀並未代墊保釋金,而是由何壽川自己支應,也依規定向法務部申報大額通貨交易,因此該案未涉及懲處開罰。

黃國昌日前拿出金管會內部金檢報告指出,永豐銀由同一交易人透過15個非本人帳戶提領高達7500萬元現金,不僅超過營業時間,更未保存查核紀錄,質疑何壽川將永豐銀當做自家金庫。他並痛批,金管會為何遲遲不開罰、輕輕放下?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昨澄清,永豐銀的大額現金提領事件發生在2017年的6月16日,但何壽川於2017年8月17日遭台北地檢署以違反金控法等起訴,時間點有落差;至於何壽川的保釋金來源,經了解是由何壽川本人帳戶提領現金予以支應。

鉅額提領與何壽川無關係

至於永豐銀當天為何出現鉅額提領?黃光熙指出,2017年6月16日永豐銀於下班後出現的大額現金交易,主要是永豐銀多名行員因「三寶超貸案」遭檢調單位約談,行員為因應可能面臨須繳交保釋金,先行向永豐銀其他行員借支;後來這些員工無須繳交保釋金,因此未動用該筆款項,並已返還。換言之,這筆鉅額提領與何壽川並無關係,而永豐銀更沒有代墊何壽川的保釋金。

黃光熙並表示,該案相關提款程序均由客戶本人親簽開立提款條,相關現金提領均有傳票及帳務作業紀錄,並依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大額通貨交易。

至於永豐銀是否受到懲處?黃光熙表示,金檢之後,若有需要加強不足的地方,當然會要求銀行改善,但這次金檢永豐銀並無構成懲處問題,且已經結案,不會開罰。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