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三大光電團體籲採電證分離制

2019/10/16 05:30

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昨日舉行展前記者會,太陽能、風電業者到現場提供政府建言。(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台灣國際智慧能源週今登場,昨在展前記者會時,三大民間團體代表疾呼,希望政府儘速放寬農漁光電的相關土地限制;此外,也呼籲政府應修法採「電證分離」制度。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暨聯合再生(3576)董事長洪傳獻、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主委暨元晶(6443)董事長廖國榮、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理事長暨開陽集團董事長蔡宗融等均口徑一致表示,「國內太陽能產業的人才與技術早就準備好了,政策雖然支持,但執行面仍有許多環節待解決,包括饋線、土地、資金等,且全球主要國家都採電證分離制度,將使綠電更有價值。」

洪傳獻指出,2016年前,台灣太陽光電累計裝置量不到1GW(十億瓦),但是從2016到目前為止,累計裝置達3.8GW,預計至明年底累計裝置量達6.5GW,到2025年要達到20GW的累計裝置量,意謂著要釋出更多閒置土地,以大型地面型電站為主,透過農電共生、漁電共生等一地多用途快速成長、達成目標。

他強調,政策方向很清楚、也支持,業界技術能力也沒問題,但部分政府單位有本位主義,土地無法快速釋出,造成太陽能裝置量遲遲無法快速提升。

廖國榮更進一步以數字解釋,17GW換算地面型太陽能電廠約需2萬公頃,而台灣不適合耕作的土地就有12萬公頃,只要拿出其中2萬公頃,就足以開發大型地面型太陽能電站。

盼農漁光電土地限制放寬

他也針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明訂電證合一提出質疑,目前國際間積極推動RE100(企業承諾100%使用再生能源)聯盟,加速全球跨國企業採用綠電,已使得再生能源憑證成為「有價證券」,若採電證分離制度,將可讓綠電價值更高,未來政府根本無須用躉購電價補助,達到雙贏。

蔡宗融則說,經濟部應與農委會合作,積極推動一地多用,「地面營農型太陽能電站是雙贏」;他也呼籲,工輔法通過後,建議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證的廠房應比照用電大戶,設置一定比例的太陽光電,將使得2025年太陽光電20GW的目標更容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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