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全球首定專法規範 證券型代幣發行10月上路

2019/06/28 05:30

金管會昨預告「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監理規範,這也是全球第一個專法規範。(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內新創募資將有新管道!金管會昨預告「證券型代幣發行」(STO)監理規範,也是全球第一個專法規範,預計10月上路;募資金額3000萬元以下案件可發行STO,只能賣給具有專業投資人資格的自然人。

這項規範將預告兩個月,相關業者若有意見,仍可提供給金管會。金管會表示,「證券型代幣」(STO)是涉及有價證券的ICO(首次貸幣發行)募資行為,具有投資性及流動性,屬於有價證券一種,因而納入證交法管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各國對於STO發行均要求依現行證券法規辦理,部分國家並鼓勵透過金融監理沙盒進行實驗,而台灣是全球第一個訂定專法規範STO的國家。

金管會參酌各國規範及案例,研訂我國STO相關規範。首先,核定確認STO就是證券交易法的有價證券,並規劃採分級管理;STO募資金額若在3000萬元以下,採取豁免申報生效,超過3000萬元必須申請進入「監理沙盒」實驗。

發行規範方面,STO平台業者應依我國公司法組織,且非屬上市、上櫃及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僅限專業投資人才可參與認購,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認購限額為每一案不得逾30萬元。

此外,買賣平台業者的資格條件,應取得證券自營商許可證照,最低實收資本額1億元,營業保證金1000萬元;至於受理募資額度,單一平台受理的STO豁免案件,其所有發行人募資金額總計不得逾1億元。

金管會強調,STO的認購及買賣採「實名制」,並限由同名銀行帳戶以新台幣匯出、入款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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