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新光人壽7大缺失 遭罰600萬

2019/01/30 06:00

新光人壽(資料照)

金管會祭出史上最多16項糾正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天公布最新裁罰,新光人壽在金融檢查共有7大缺失,其中新光壽將新光紡織股票多次買賣給新光醫院,卻未經「董事會重度決議」,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規定等,遭裁罰600萬元,並祭出16項糾正,這是保險業史上一次被裁罰最多項糾正。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新光壽的7大缺失包括:利害關係人交易、採購作業、資金運用、金融資產評價程序、電話行銷缺失、收費作業缺失及其它缺失;其中,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情節最嚴重,被開罰180萬元及一項糾正。

金管會的金檢報告指出,2017年新光壽在新光紡織改選前,多次大量賣出新光紡織的股票給新光醫院,改選結束後又將股票買回。

賣新紡股票 疑規避保險法

保險局官員也直言,上述行為疑似規避保險法,根據規定,保險公司對產業僅能單純財務性投資,不得參與行使表決權。

不過,保險局指出,由於無法知悉股東會改選投票給誰,也就是無法判斷或證實新光壽是否透過利害關係人(新光醫院)間接參與新光紡織改選,因此,這部分以「未經過董事會重度決議」,也就是程序上有違反規定而開罰。

新光壽其餘缺失包括:公司採購內部規範有欠周延,以致有高比率採購案件採專案核定的例外方式辦理,且簽辦採購案件多處疏漏,未確實執行所訂內部控制規定;該公司經辦業務人員未依規落實審核信用卡授權資料正確性,系統未對同一卡號授權資料進行比對管控,而致發生「同信用卡卡號持卡人姓名不同」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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