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太陽能三雄攜手 10.1合併基準日

2018/03/29 06:00

新日光昨日舉行今年首次臨時股東會,不到1小時就通過合併案。(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新日光能源(3576)、昇陽光電(3561)、昱晶能源(3514)三家公司昨(28)日同步召開臨時股東會,通過三合一籌組「聯合再生能源公司」一案,確定10月1日為合併基準日;針對三家公司去年虧損幅度增加,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強調,這主要是轉銷機器折舊與長約所致,且三合一案絕不是電池大聯盟,而是能獲利的商業模式。

針對去年台廠太陽能持續虧損,不少法人都出具報告,認為今年上半年太陽能產業展望「無法轉盈」機率相當高。洪傳獻認為,若以全球太陽能產業展望來說,仍持續增長中,產業前景很好,但是,過去台廠的營運模式(電池代工)不夠好,所以才會發生虧損,只要能夠扭轉以對的模式、贏的模式來經營,絕對不會差。

針對近來打得火熱的中美貿易戰,洪傳獻也說,中美貿易戰以目前情況來看,對台灣太陽能產業來說並無負面影響,而先前美國發動的「201條款」,他仍認為對台廠反而有利,因為中國進入美國太陽能市場的門檻變高,相對來說台廠卻沒那麼高,因此目前已有一批人在美國實地考察、評估在哪裡設立模組廠最佳。

至於三合一案股東臨時會通過後,洪傳獻也說,目前此合併案2月20日通過德國反壟斷相關審查核准,3月20日通過中國核准,目前台灣還在審核中,通過後會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目前合併基準日訂10月1日,若審查速度順利,合併基準日不排除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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