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2014年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擊敗第一大股東台新金控、取得彰銀經營權,持有台新金股票的新加坡投資人「Surfeit」主張財政部此舉已經嚴重影響權益,因此援引「台星經濟夥伴協定」,將彰銀案送國際仲裁,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仲裁庭也接受本案。
彰銀案已送國際仲裁,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仲裁庭也接受本案。(本報資料照)
6月上旬,德國波昂大學教授、同時具有英國大律師執業資格的托曼,評論本仲裁案可能動向,他認為,國際仲裁庭可能會依台灣二審判決,要求財政部將彰銀的經營權歸還給台新金。
但此舉引來財政部不滿,認為彰銀董事改選在即,況且國際仲裁實質程序尚未開始,學者不該片面評論影響視聽,並質疑托曼背景與立場不公正。(記者王孟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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