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巨賣飛磁不能認列 違規公告遭罰5萬

2017/02/09 06:00

國巨賣飛磁處分利益27億元無法認列損益。(記者陳永吉攝)

〔記者陳永吉、張慧雯/台北報導〕國巨(2327)在農曆年前1月23日宣布將旗下子公司飛磁,出售給轉投資公司奇力新(2456),當天並公告處分利益達27億元,不過上週五這個公告卻被證交所打臉開罰5萬元,昨天國巨重新公告,27億元無法認列損益,而是計入資本公積,未來只可拿來配股或配息。

只能計入資本公積

不過國巨1月23日盤後公告處分利益27億元,隔天股價大漲8.5%,創下波段新高達76.4元,如今這筆業外收益確定飛了,股價恐將回檔;證交所昨天表示,關於國巨公告不夠謹慎已經開罰5萬元,至於是否利用公告有操縱股價或內線交易之嫌,證交所監視部門已經啟動,相關交易都會一一核對。

1月23日國巨宣布出售飛磁可認列27億元、挹注每股稅後盈餘(EPS)逾5元。

證交所上週五對國巨開罰5萬元,開罰理由是「1月23日當日重大訊息之說明內容並未完整詳述該案處分損益認列金額、入帳時間及會計處理尚需經會計師根據IFRS等相關規定評估確認」,但這理由讓人看了一頭霧水,直到國巨昨重新公告,依法不能認列獲利27億元,只能納入資本公積項下,用以分配現金及新股,大家才恍然大悟。

證交所表示,1月23日國巨公告之後,證交所內部覺得此案是國巨子公司賣給轉投資公司,到底能不能認列損益,應該要請會計師評估,因此於1月25日發函給國巨公司,要求國巨重新評估。

證交所解釋,根據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公報內容以及會計基金會的解釋函,若屬共同控制個體下企業之合併,則產生的價格差異不能進損益表,而是進股東權益項下,雖然國巨僅有奇力新一席董事,但國巨是否主導奇力新財務及營運、對其有控制力,則需要會計師進一步評估。

從昨天國巨的公告來看,顯然會計師認為國巨對奇力新有控制力,因此國巨賣飛磁給奇力新,屬共同控制個體下企業之合併,利益無法進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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