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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3大課稅方向 稅率未定

2017/01/21 06:00

違建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審查「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期中報告,股利所得課稅朝三大方向研議,包括「分離課稅」、「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及「部分免稅(合併計稅、合併申報)」,但稅率未定。至於外資分離課稅稅率是否調整,將參考國際稅率及內資股東稅負,再進一步研議。

股利所得課稅朝三大方向研議,包括「分離課稅」、「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及「部分免稅(合併計稅、合併申報)」,但稅率未定。(資料照)

財政部研議所得稅制改革方案,綜所稅最高稅率擬由四十五%降至四十%,營所稅稅率由十七%調高至二十%,並搭配股利所得課稅制度調整。財政部原本強調以「總稅收不變」為原則,但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改口「稅收減少一些也OK」。

財政部昨召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期中報告審查會議,期中報告提出三十二個方案,可歸納三大方向,第一個方向是股利所得「分離課稅」,但單一稅率多少還要試算。財政部官員表示,分離課稅可解決內外資稅負不公的問題,且符合稅政簡化目標,但有低所得加稅、高所得減稅的爭議。

第二個方向是股利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搭配股利所得定額免稅、比例免稅、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或股利抵減稅額等,再採單一稅率或累進稅率課稅,累進稅率分成「就家戶所得淨額分級課稅」, 或「就股利所得金額分級課稅」兩種方式。

第三個方向是股利所得「部分免稅」,亦即「合併計稅、合併申報」,適用綜所稅累進稅率,與現行課稅方式相近,但搭配無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股利抵減稅額。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將在兼顧經濟效率、稅政簡化、租稅公平、財政健全、中低股利所得者衝擊最小、衡平薪資所得與資本利得稅負等原則下,研議所得稅制改革方案,預計二月召開座談會,四月提出期末報告,五月提出具體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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