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資政:經營權應還給台新金

2017/01/21 06:00

總統府資政吳榮義指出,應該把彰銀經營權還給台新金。(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總統府資政吳榮義昨指出,政府應該要按承諾走,當初是民進黨訂的政策,得標彰銀的最大股東,財政部會支持他經營彰銀,馬政府執政後被翻盤,現在民進黨重返執政,對此又不承諾,這樣不對,應該把彰銀經營權還給台新金。

一切按契約 勿失信於民

吳榮義說,台新金持有彰銀二十二.五%股權,是單一最大股東,當初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發公文表示,將協助策略投資人取得主導經營權,後來競標人問說甚麼叫做主導?財政部說,就是取得公司過半董監事,台新金後來經過公開競標取得股權,政府就應按照當初承諾協助台新金經營彰銀。

吳榮義指出,二○○五年後台新金成為彰銀最大股東,連續三屆董監改選,政府都協助其取得過半董事席次,不了解為何在馬政府時的財政部長張盛和沒遵守,才會有今日紛爭;這件事很簡單,政府按照當初契約走就行了,台北地院也判定雙方的契約有效,政府不能失信民間,說要民營化、現又要收回公營。

公股就算政府 不宜徵委託書

吳榮義直言,泛公股就算是政府,哪有政府出面徵求委託書;支持台新金取得過半董監席次是當初承諾,圖利財團之說也不對,台新金是透過公開競標,當初彰銀一股才十七元,台新金每股用二十六元買,花了三百多億元溢價取得彰銀股權,花那麼多錢,怎麼說是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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