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美簽肥咖條款 5000人面臨追稅

2016/12/28 06:00

美國可向我方要求提供不配合肥咖條款的「不合作客戶」,未來具美國籍及綠卡的台灣人可能遭美國查稅。(法新社)

須立院三讀 預估明年上半年通過

〔記者王孟倫、吳佳蓉、呂伊萱/台北報導〕歷經兩年多協商,台灣與美國終於在十二月二十二日簽署「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俗稱「肥咖條款」)」合作協議,美國可據此向我方要求提供不配合肥咖條款的「不合作客戶」,未來具美國籍及綠卡的台灣人可能遭美國查稅。金管會表示,該協議須經立法院三讀,預估明年上半年通過。

所謂「肥咖條款」,是美國政府執行全球海外公民大追稅行動,規定外國金融機構必須辨識客戶是否為美國稅務居民(具美國籍、綠卡及在美三年平均年居住一八三天以上)並提供其帳戶資料,否則金融機構及其客戶之美國來源所得將被扣繳三十%。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目前銀行業掌握的「肥咖」約五千人,影響不如想像大,因為有些帳戶尚無法判別具美國籍,加上高額帳戶才要申報,且不少肥咖已用各種方式規避。會計師表示,台灣擁有美國籍及綠卡的人數可能有數十萬人,但需要申報的肥咖應該不會太多。

必要時將提供美方個人資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指出,雖然之前台美尚未簽署協議,但二○一四年六月先取得共識,我國列為「協定視同生效國家」,國人到金融機構開戶就會被問是否為美國籍、是否同意將存款等資料送美方等,若不同意,就會被列為「不合作帳戶」。

不過,台美未簽署協議前,對於「不合作帳戶」,金融機構僅通報整體金額及數量等即可,無須提供「個人資料」給美國;待協議生效後,美方就有權力向我方要求提供不合作客戶名單,藉此進行追稅。

勤業眾信稅務部營運長陳光宇表示,台美簽署協議後,對金融機構影響不大,因為金融機構二、三年前就開始交換美籍帳戶資訊給美方,簽訂協議的意義在於,透過雙邊官方協議確認台灣金融機構願意配合肥咖條款,保障在美國賺的錢匯出時不會遭扣繳三十%,並增訂可免申報的特殊類型;此外,未來美國若需要台灣金融機構提供不合作帳戶資料,可循此管道要求金管會向金融機構索取更細部的名單、餘額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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