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加租稅協定明年生效

2016/12/23 06:00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昨表示,台加租稅協定已生效,將於明年元旦起適用。(法新社)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租稅協定版圖擴至北美!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昨表示,台加租稅協定已生效,將於明年元旦起適用,為台灣第31個、北美地區第1個生效的全面性租稅協定。考量在加拿大居住的僑胞不少,協定中特別增訂退職所得、離境稅扣抵等優惠。

北美第一個租稅協定

國際財政司司長宋秀玲表示,台加租稅協定與一般租稅協定一樣,都有稅務爭端解決機制,股利、利息及權利金等投資所得適用較低稅率,及無常設機構,營利稅即可免稅等優惠。但考量台灣在加拿大的僑胞人數約6萬多人,人數並不少,還另外爭取了其他協定少有的特殊優惠。

舉例來說,考量由於不少僑胞退休後才移民加拿大,因此特別向加拿大當局爭取,讓僑胞領取的退職所得,可比照台灣稅法規定享有定額免稅,不須再全額課稅,以保障退休生活。對照加拿大與他國簽訂的租稅協定,條件更優。

宋秀玲指出,此外,加拿大稅法有一項特別之處,就是當僑胞放棄稅籍身分時,須繳交「離境稅」,就在加拿大期間所增加的財產繳稅。過去沒協定狀態下,日後回台出售財產報稅時,無法可扣抵已繳納的「離境稅」,但明年起協定開始適用後,便可扣抵。

同時,她表示,協定中針對雙重居住者的稅籍判定機制,雖然是與各國的租稅協定中都有,但由於不少僑胞,即使在加拿大居住,在台灣也會保留健保、戶籍,常產生在兩地都被認定須課稅的問題,在此前提下,能利用協定中的稅籍判定機制,由雙方稅局相互協調、只讓一方課稅,相形之下更具意義。

宋秀玲指出,除已生效的31個租稅協定外,目前台灣與波蘭、中國也已簽訂租稅協定,惟仍待生效;此外,她透露,目前與歐洲2國、中南美洲1國以及東亞、中亞2國,總共5國洽簽的租稅協定,都已快進入「收割期」,可望再擴大台灣租稅協定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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