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最強寒流明來襲「低溫假」有影?勞動部解釋

2024/01/20 11:28

最強寒流明來襲「低溫假」有影?勞動部表示,已訂定「工作指引」,若雇主不依指引照顧勞工,最重可罰15萬元。。(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入冬最強寒流即將來襲,民眾關心是否有可能比照「颱風假」放「低溫假」?勞動部指出,以往的颱風假只是針對公家機關,但對於公部門停止上班期間,若因風雨太大到不了班,要求雇主不應苛責;至於「寒流」,勞動部已訂定「工作指引」,若雇主不依指引照顧勞工,最重可罰15萬元。

今(20)日是24節氣中的大寒,但入冬以來的最強寒流下週將至,根據氣象專家預估,明日起「緩進式寒流」逐漸南下,最冷恐在下週二至週四(23日至25日)最冷,部分平地的最低氣溫約可降至5度左右,不少民眾回憶起2016年1月的「霸王級寒流」,當時就有12間學校因此停課,也引發「低溫假」的討論。

對此,勞動部指出,颱風襲台的「颱風假」其實不是勞基法的「放假」,只是地方政府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宣布停班停課,但停止上班僅針對「公家機關」,因各行各業不可能因颱風而完全停止。不過,勞工在公部門停止上班期間,若因風雨太大、「有安全疑慮」到不了班,可算是有正當理由,雇主「不應苛責」或給予「不利待遇」。

至於此次的「低溫假」或曾在夏季酷暑時討論的「高溫假」,是否可達到「天災」的定義有待商榷。但可以確定的是,勞動部職安署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在寒流來襲前,雇主應提前為勞工確實做好禦寒保暖措施,尤其對於中高齡者務必留意健康狀況,嚴防低溫危害。

職安署指出,在極度寒冷的天氣下工作,勞工恐因低溫引發心臟及腦血管疾病等職業災害,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針對營造工程、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外送及農、漁業等戶外工作,應採取3大安全衛生措施。

一、行政管理方面,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安排適當作息時間及提供熱飲、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等

二、健康管理層面,應視勞工身體健康狀況,適當進行工作調配,儘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尤其需留意中高齡及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者的健康情形,必要時尋求醫師協助。

三、教育訓練方面,雇主應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的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的危害風險。

職安署強調,寒流期間雇主應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職安署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供各事業單位參考,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的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最重可被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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