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大規模盤點檢討不合時宜舊有金融法規,總計下架近9千則函令。(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不合時宜舊有金融法規,金管會進行大清倉下架!金管會表示,自2020年6月啟動「主管法規簡化、整合及現代化方案」,推動以金管會成立前(2024年6月30日及以前)的業管法規為目標進行檢視,已於2023年11月底完成檢討作業,總計檢討近9千則函令,比原本設定目標2024年6月提早達陣。
為何要針對舊有法規進行通盤檢討及下架?金管會今天表示,自成立以來,許多監理法規仍沿用財政部時期頒發之規定,又許多法規隨金融環境變遷,有重新檢討必要。
金管會指出,為適度汰除不合時宜之法規,完善金融法制環境,本方案歷時近3年半,動員各局或處室及周邊單位協力,檢討並下架8550則函令(占比96.5%,銀行局4139則,證期局2728則,保險局1408則,本會275則);保留原函令307則(銀行局185則,證期局67則,保險局55則),主要是考量實務上仍有適用或涉及市場交易、契約依據;修正發布法規命令7則,共計8864則。
另外,下架法規中部分是不同時期且涉及相同法規,但不同內容之函令,因此,予以整合重新發布,共計102則,讓外界對於相關規範內涵一目瞭然,例如銀行法第32條至第33條之3等授信相關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利害關係人辦理授信以外交易之限制。
金管會強調,舊法規檢討是健全金融法規工程的第一步,未來仍會持續推動2004年7月1日金管會成立以後的金融法規檢討工作。為精進良好的金融法規環境,金管會強調,從明年度起逐步採取新措施,包括:深化「透明化」及「可預期性」原則,於法案規劃初期即導入影響評估機制,建立成本效益意識,對不同規模及經營特性業者的影響,亦併予考量等。
另外,明年也將建置法規調適平台,如依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2.0)建立「金融科技法規調適平台」,定期蒐集各方對於法規調整需求及意見,主動檢討調適並適時回應,讓各項金融法規能夠符合時代意義,且更具機動性及彈性等。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