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制趨嚴 200家石化業受影響

2023/12/07 18:38

石化業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是臭氧的前驅物。(資料照)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臭氧會刺激眼睛、鼻腔及氣管黏膜,易引起眼睛或呼吸道過敏。為加強管制臭氧前驅物「揮發性有機物(VOC)」,環境部修正發布「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強化石化業廢氣燃燒塔排放減量等管制規定,約有200家石化業者將受影響,估算每年可減少1100公噸揮發性有機物。

環境部表示,石化業製程中常因燃燒不完全而產生VOC,而VOC則是臭氧的主要前驅污染物,經陽光照射後會容易生成臭氧,影響空品。透過加強管制石化製程的管制規定,減少石化業排放VOC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改善每日最大臭氧8小時濃度。

此次條文修正新增在空氣品質預報達中級或嚴重惡化等級期間,業者不得執行密閉設備開蓋或儲槽開蓋作業;新增密閉設施開啟時,設施內總碳氫化合物濃度應降至2000ppm,才能開蓋維修的規定,減少逸散。

現有標準部分,則加嚴提報廢氣燃燒塔改善計畫書管制門檻,新增揮發性有機物及二氧化硫年排放量項目,限制石油煉製業揮發性有機物每年5公噸或其他石化製程每年2.5公噸,煉製每百萬桶原油二氧化硫排放量為每年0.25公噸。若業者排放超量,須提出改善計畫,並推動後續廢氣減量工作。

另,強化浮頂儲槽管制規定,減少逸散揮發性有機物;加嚴存放丁二烯、丙烯腈、苯或乙苯的儲槽規定;加嚴運輸丙烯腈、苯、乙苯之的槽車管制規定,避免在物料裝卸過程排放污染;加嚴設備元件洩漏管制值規定;加嚴歲修期間及設備維修作業的污染防制規定。

環境部大氣司長蔡孟裕表示,預估一年可減少1100公噸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包含有害空氣污染物約174公噸。此次修正後主要影響約200家石化業者,若業者違反相關規定,依照空污法可開罰10萬至2000萬元並限期改善,未改善得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勒令停工。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