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國女存銀行1000萬人民幣 4個月後剩6毛2 一審還敗訴

2023/10/31 06:45

被銀行坑殺的廣州存戶李娟(化名)。(摘自網路)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在中國,錢存在銀行並非萬無一失。中國網易29日報導,廣州一名女子將1000萬人民幣(4424萬台幣)積蓄存銀行,4個月後存款卻僅剩6毛2元(2.74元台幣),她憤而提告,豈料法院判她敗訴,她不服上訴,二審判決銀行僅須賠償她400多萬元(1770萬元台幣)經濟損失和部份利息。

報導指出,2020年一家民營企業老闆李娟(化名)基於風險考量,將原本想用來炒股的1000萬人民幣存款存入銀行,報導說,存款過程非常順利,銀行工作人員不到半天就完成業務,經詢問,李娟得知她的1000萬(人民幣,下同)存款每年利息數十萬人民幣,她為此非常高興。

幾天後,她出國洽談產品原料採購事宜,在國外生活4個月。報導說,她與一家外企簽約,條件包含須繳納數百萬人民幣押金。為了簡化支付流程、節省時間,李娟決定動用自己在中國的1000萬元存款,結果付款時,收到餘額不足的提醒,她透過銀行APP查帳,發現自己存款竟僅剩0.62元,十分震驚。

報導說,她返回中國後,立即前往銀行詢問,然而銀行負責人在得知李娟鉅額存款不翼而飛後,以「正在調查」為由一味推託,走投無路的她只好狀告法院,結果一審竟判決銀行無須對李娟的資產損失提供任何賠償。李娟對此不服,提出上訴。

報導說,被告律師當時主張,這起商業糾紛發生後,銀行立即投入調查,並積極配合警方取證,已盡到義務,因此沒有任何嚴格意義上的違法行為。再者,原告存款損失與銀行的經營模式無關,而是銀行部份員工個人行為損害了存款戶的利益,銀行員工的個人違法行為不能代表銀行,「李娟的賠償要求根本是無稽之談」。

報導說,一審判決引發中國社會關注,許多在銀行進行存款交易的儲戶都擔心被騙,於是在二審庭審召開時前來旁聽。最後法院推翻一審判決,認定李娟作為事件的受害者應受到銀行支付的部份經濟損失,判決要求銀行賠償李娟400萬餘元經濟損失及部份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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