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承運廣達貨物竟遭竊 物流公司慘賠千萬元

2023/02/27 08:33

廣達交由物流業者運送的貨物,經業者委託的代理商開立空運單後發現遭竊,業者慘賠千萬元。(資料照,美聯社檔案照,本報合成)

〔記者方韋傑/台北報導〕代工大廠廣達(2382)與上海子公司達豐電腦,過去向供應商購買價值85.92萬美元(約新台幣2635.41萬元)的貨物,未料運輸時竟遭竊取,物流業者對此慘賠千萬元,業者事後提出的民事訴訟,本月也經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案件還可繼續上訴。

廣達2019年向記憶體製造商Kingstone購買價值85.14萬美元(約新台幣2611.64萬元)的貨物,子公司達豐則向配電產品製造商Server Technology購買價值7752美元(約新台幣23.77萬元)的貨物,兩批貨物皆委託同一家物流業者承運,並簽訂運輸合約,廣達同時向新光、國泰、富邦、台灣產物投保貨物運輸保險。

豈料,廣達與達豐下訂的貨物,在物流業者委託美國代理商開立空運單後發現遭竊,廣達向4家產險投保的貨物運輸保險生效,產險公司共計理賠85.14萬美元的貨款之後,根據廣達與物流業者簽訂的運輸合約、以代位人身分向物流業者進行求償,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物流業者因此向4家產險公司按比例賠償貨款。

不過,物流業者主張,當時這起案件先經中國仲裁機構、以及當地法院作出判決,但卻違背台灣善良風俗及相關法令規定,皆存在疑義,然而產險業者卻以此向台北地方法院順利聲請強制執行,因此,物流業者請求確認其與4家產險公司之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

然而,台北地院民事庭本月判決,物流業者先前向中國北京法院請求撤銷仲裁結果時,已確定兩造雙方簽訂的貨物承攬運輸協議中,貨物遭竊的損失屬於原告應擔負的運送責任範圍,且業者也沒有提出具體事證,證明中國當地判決有違背我國善良風俗及法令規定的情形,再者,強制執行早已執行完畢,依法無從撤銷債權債務關係,駁回業者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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