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融垃圾廣告狂炸惹民怨 立委促金管會對銀行專案檢查

2022/11/18 14:07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日召開「銀行個資濫用 消費者沒有保障 金管會還在裝睡嗎?!」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謝衣鳳主持、總召曾銘宗、立委費鴻泰出席。(立法院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王千豪/台北報導〕部分金融行庫疑似過度解釋法令,將客戶個資濫發給合作的廣告、行銷公司使用,甚至提供給社群軟體,造成民眾頻頻遭到垃圾廣告轟炸。對此,立法院國民黨團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憂心持卡人的個資保護受到嚴重侵害,要求金管會針對銀行進行專案檢查,提出相關改進對策、嚴懲違規。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大多數的國人個資遭到濫用,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第一項、第二項、《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2條第三項等相關規定,銀行將客戶個資提供合作機構,甚至提供給Facebook、Line、Google、Yahoo、YouTube等社群時,有依照相關規定,徵求客戶同意嗎?

曾銘宗指出,如果銀行不遵守相關規定,就必須回到《銀行法》第47-1條,以及131條,但相關處罰金額在5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這對一年賺進百億元的銀行來說,這樣的處罰金額會在意嗎?金管會有在查核嗎?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謝衣鳯表示,近期有非常多銀行業者,片面修改信用卡合約內容,卻沒有用積極的方式告訴持卡人,採用「默認」方式同意修改,濫用客戶個資,金管會必須要告訴發卡銀行,確實要做到保護持卡人個資權益。

謝衣鳯質疑,現行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客戶個資是否已經被銀行業者用來過度使用,推廣到與該銀行有關的相關廣告、行銷?而發卡銀行在使用客戶個資前,有沒有充分告知客戶?銀行將修改後的定型化契約,以電子郵件寄到客戶信箱,當客戶收到郵件,沒有做出任何「表示」,或「不同意」時,就「默認」客戶是同意?在法律上這並不代表客戶同意將個資交給社群網路,以及所有網路行銷公司。

謝衣鳯表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11月3日,就已經針對上述現象質詢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並允諾馬上處理。但兩週過去了,對於持卡人個資金管會是否有盡到保護責任?還是任由銀行業者以電子郵件寄發後,以「告知」、「默認」方式表示同意,任意使用客戶個資?有沒有提出更具體的強制力,約束銀行業者必須保護持卡人的個資?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金融機構違反《個資法》遭金管會裁罰之態樣,包括了:因內控稽核或業務過失等因素致個資外洩、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措施未臻周延、蒐集個人資料時未盡明確告知義務、發生個資外洩事件時之通報作業未臻周延,以及未經客戶同意將其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使用。

費鴻泰甚至秀出今日接到的簡訊:「我是某某理財專員,有急事請盡速跟我聯繫。」訊息末端還附上連結網址。他說,類似的訊息相信每位民眾都有感受,幾乎每天都會收到,以及類似詐騙、推銷電話等,但是政府相關單位都消極以對,甚至宣稱在境外無法可管,毫無解決問題的決心。

費鴻泰建議,財政部和金管會對金融單位管理、內政部必須針對全民戶政系統個資管理,以及新成立的數發部必須對整體資安,要有完整保護作為。呼籲蔡政府不要滿腦子都在想著選舉,任何一個人的個資外洩,都是政府的責任。

國民黨團要求金管會,對申請銀行信用卡蒐集客戶相關資料進行專案檢查,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報告。同時,也請金管會於三個月內,檢討銀行蒐集客戶資料相關法令規定,確保客戶權益。最後,銀行如有違反法令規定,蒐集、利用客戶資料,請金管會從嚴懲處,以收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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