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建議,共用電表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資料照)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住宅用電破千度以上者調漲電價費率,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指出,租屋族共用電表恐變相繳納更多電費,呼籲經濟部應將租屋用電排除。經濟部能源局書面提出2項建議,共用電表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或者視房東意願,向台電申請裝置獨立電表計費。
因應電價調漲,邱志偉日前為數百萬租屋族請命,由於租屋計費多匯入同一電表當中,導致分租之套、雅房個別用電度數未破千,加總後便破千的現象。加上目前申請「台電分戶」的技術門檻高,需額外花費之金額多,多數出租房東不願意另行申請分戶電表。
「唯有將租屋族之電價實質排除於調漲範圍,才能真正維護租屋族權益」,邱志偉認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上路,減輕租屋族負擔的政策美意恐大打折扣,因此呼籲經濟部及台電,若能證明住宅用電為租屋使用,不應在此波電價調漲的範圍,以彰顯政府保護租屋族群的決心。
對於租屋族的處境,能源局透過書面回覆建議,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因本次時間電價不調整,即可不受影響。
能源局說明,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亦可善用離峰時間用電,或節約用電降低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公司官網首頁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公司各區營業處協助評估。
至於,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能源局表示,這要由房東向台電公司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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