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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誠已故總座辛志鵬的小三 做假帳挪公款判賠1127萬元

2022/04/01 14:41

宜誠資訊已故總座辛志鵬的小三林女做假帳挪公款,法官判賠1127萬餘元。(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宜誠資訊公司已故前負責人兼總經理辛志鵬(改名為辛冠亨),生前外遇該公司的林姓女會計,1年半間發生約200次性行為,元配控告兩人通姦,辛男輕生身亡,林女被判刑4月並賠償60萬元定讞;而她在公司任職期間,做假帳侵占公司資金上千萬元,公司查帳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判林女應賠償1127萬餘元。可上訴。

宜誠資訊是人臉辦識系統、文件掃描數位化的指標大廠,擁有多項獨門專利,辛志鵬與林女於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間,發生婚外情,後來辛志鵬提分手,林女自認被欺騙感情,遂向媒體爆料公司弊端和兩人情事,並於2017年1月主動向林男妻子坦承「我是小三」並離職。

辛妻控告丈夫和林女通姦、相姦罪,此罪當時尚未被大法官認定違憲,檢方偵查期間,辛志鵬於2018年12月輕生身亡,檢方起訴林女,林女被依相姦罪判刑4月定讞,民事判賠60萬元也確定。

林女也因辛志鵬離世,而被宜誠公司查帳,發現她2014年至2016年任職期間,利用公司繳納營業稅、支付員工薪資、會計師委任報酬的機會,擅自挪用公司資金逾1千萬元,刑事上被依違反商會法等罪判刑1年定讞。

宜誠資訊將對林女的債權轉讓給松田資訊公司,松田資訊提告要求林女還債,主張林女未經宜誠允許盜領現金,用以支付她和辛志鵬的同居費用、支付信用卡款、借貸給他人,共不法侵占1100餘萬元,侵害公司與股東權益,也違反工作忠誠義務,請求林女返還款項。

林女主張宜誠是辛志鵬的獨資公司,損益由辛一人負責,她提款都有經辛男同意,用以支付2人生活費,公司其他家族成員都是借名之用,只因辛男死亡而死無對證,才被元配等家族人員追殺。

法官認為,公司與負責人的財務不能混淆,公司資金並非負責人可輕易挪用動支,和負責人同居也不能做為合理化林女擅自挪用資金為己用的理由,且宜誠曾於2009年增資,有其他股東入股,並非完全由辛男獨資,認定林女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應賠償11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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