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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35次討論及協商 華航與企業工會今簽團體協約

2021/12/16 16:10

經過35次討論及協商,達成79項協議,華航與企業工會今天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左二)、勞動部長許銘春(右)及桃園市長鄭文燦(左)及與會貴賓的見證下,華航董事長謝世謙(中)、與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右二),代表勞資雙方於華航園區完成簽署。(記者姚介修攝)

〔記者姚介修/桃園機場報導〕經過35次討論及協商,達成79項協議,華航與企業工會今天在交通部長王國材、動部長許銘春及桃園市長鄭文燦及與會貴賓的見證下,華航董事長謝世謙、與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代表勞資雙方於華航園區完成簽署。

此次為華航勞資第六次簽署團體協約,象徵勞資關係更邁進一步,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稅前盈餘20%分配給員工,雙方也將面對後疫情時代,對航空業挑戰,攜手共創永續經營。

華航與企業工會於2002 年首次簽訂團體協約,先後於 2005、2008、2012 及 2015 年完成 4 次續約協商,這次的團協簽訂協商會議自 2018 年起召開,依據 2015 年既有版本進行討論,最終歷經 35 次溝通與協商,達成 79 條共識,維持原有的勞動條件與福利,也未因疫情而影響,更提升多項照顧員工規定,符合雙方實際需求與現況。勞資雙方在協議中也展現最大善意,齊心努力照顧全體員工。

華航董事長謝世謙致詞時感謝華航企業工會,從2002年開始在歷次中協助會員爭取勞動條件及福利。本次續約協商過程雖受疫情影響,但勞資雙方仍秉持誠信理念,主要是在現行穩健基礎上持續塑好的勞資關係,共同研擬修訂新版團體協約。

董事長謝世謙也表示,這次的簽署,在未來華航勞資關係將會更加穩固發展與和谐的基礎上創造雙贏,為公司共創營運績效。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也表示,華航不畏新冠疫情影響,華航董事長謝世謙帶領華航員工戮力以赴,以及工會全力支持,在疫情嚴峻考驗下,營運逆勢成長,華航勞資的互動關係詮釋了「勞資合作」的真正的定義,勞資合作凝聚全員共識,終於爆發華航有史以來最強勁的動能,為台灣及世界做出難能可貴的貢獻。新版團體協約,是華航勞資雙方開創合作的里程碑,更是雙方的重責大任。

今天與會見證的交通部長王國材、動部長許銘春及桃園市長鄭文燦等貴賓同為這次簽署團協的見證人,雖華航歷經罷工的衝擊,但雙方可以坐下來共同協商,並創造這次成功的團協,都表示祝福與期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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