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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貸款、卡費可緩繳3-6個月 受理期限延長至明年6月底

2021/12/01 15:50

金管會宣布個人貸款、卡費可緩繳3-6個月措施,受理期限延長至明年6月底(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考量國內外疫情變化,仍持續影響個人債務償還能力,金管會今天宣布,已邀集銀行公會協調業者,將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3至6個月等措施,受理期限從今年(2021)12月底延長至明年(2022)6月底止。

換言之,客戶若受疫情影響而還款困難,明年6月底之前都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緩繳3至6個月。

根據最新方案,例如:明年4月到期應繳貸款,最長可申請緩繳6個月至明年10月;如果是明年6月才要繳卡費或貸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最長就能延長到明年12月。

這也是該項機制第4度宣布展延。金管會表示,為因應肺炎對個人經濟影響,先前分別於2020年2月18日、5月29日、12月25日及2021年6月2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及卡債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由於第3度宣布展延繳款機制之申請受理期限,將於今年底屆滿,因此,金管會已於今年11月29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決議再次延長至明年6月底止。

 金管會官員表示,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明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如果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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