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10年來一遭!投資糾紛賠付門檻擬上調至120萬

2021/08/05 19:40

評議中心裁定金融消費爭議賠付金額,將擴大提高至12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十年來首度!金管會今天預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有關評議決定給付金額之規定,其中,投資型商品從原本100萬元提高到120萬元,非投資型從10萬上調為12萬元,同樣都是2成幅度,以強化投資人在遇到金融消費糾紛之保護。

為強化金融消費者之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之目標,2011年6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明定應設立爭議處理機構,賦予「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中心)成立與運作之法令依據。

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為確保金融消費爭議可迅速有效解決,評議決定給付金額在「一定額度」以下,金融業者應該予以接受;評議決定成立,有拘束雙方當事人之效力,並於送法院核可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而所謂「一定額度」,是在2011年12月30日首次公告之一定額度施行至今已經10年,但未曾修改過;依照現行規定,凡經過評議中心裁定的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若屬於「投資型」商品、賠付100萬元以下,及「非投資型」商品賠付在10萬元以下,金融機構都必須接受評議中心裁決結果,賠償消費者。

黃光熙表示,參酌國內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包括物價指數等,並參考像是英國等作法,適度提高「一定額度」,以強化對金融投資糾紛保護,有利於消費者。

因此,金管會正著手修正,將原本給付100萬元以下(投資型金融商品或服務、財產保險給付、人身保險給付及投資型保單)調高至120萬元;10萬元以下(非投資型融商品或服務、多次給付型醫療保險金給付及非屬保險給付爭議)調高至12萬元,新措施將於近日內預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