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監察人提告特別背信罪 菱光:對方違反洩露工商秘密罪

2021/05/19 10:56

菱光科技(8249)新上任監察人林久真(左)與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陳誌泓,18日到台北地檢署遞狀申告。(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先前傳出菱光科技(8249)召開董事會,監察人林久真質疑菱光董事長黃育仁,為爭取東元電機(1504)股東常會董事選舉票數,委託元大證券徵求東元電機委託書,雖然菱光否認,但昨日林久真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陪同下,仍前往台北地檢署遞狀,對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經理馬薏雯提告及告發,菱光科技則表示,林久真及其委任之查帳律師,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及刑法第317條洩露工商秘密罪,將提出刑事告訴,依法請司法檢調機關迅予嚴查。

林久真提告內容,指黃育仁其行為恐構成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等刑事犯罪,與民事賠償責任。

菱光昨以董事長黃育仁具名反擊,指監察人林久真是光元實業於5月7日方指派於菱光科技之法人監察人代表人,而光元實業是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所掌控之公司,林久真被指派後立即對菱光科技進行查帳,且之後傳出元大證券徵求東元電機股東常會委託書乙事,令人嚴重質疑林久真及其委任之查帳律師,對外洩漏菱光科技公司保密資訊。

菱光科技也表示,會洽請元大證券協助徵求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委託書,是因為元大證券為國內最大證券商,旗下分公司及營業員眾多,且信譽及能力卓著,而菱光科技投資東元電機3.62%股權,是東元電機第四大股東,東元電機經營績效之良窳,對菱光科技影響甚鉅,菱光科技並提名7位優秀人才,參與東元電機110年股東常會董事選舉,期能引進新血進入東元電機董事會,進而改善東元電機經營績效,增益菱光科技對東元電機之投資,故菱光科技當然需仰仗元大證券協助徵求委託書,以爭取所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可以當選,俾維護並增益菱光科技之股東權益。

林久真今天也發出聲明指出,菱光公司於110年5月7日召開說明會,請本監察人(林久真)、獨立董事到菱光公司列席,自己遂依公司法規定請求了解菱光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菱光公司卻僅反過來要求監察人簽保密協議,而逕拒提供憑證資料,已然違反公司法第218條之規定。

此外,林久真也表示,已於菱光110年5月10日召開之董事會,再次依公司法規定,要求黃董事長提出元大證券鉅額預付款明細,並應於董事會報告,仍遭置若罔聞。

而針對菱光科技監察人林久真委任律師對菱光科技董事長黃育仁,以及元大證券董事長陳修偉及副總經理馬薏雯提出告訴及告發一事,元大證券昨也發布重訊表示,相關人員尚未收受任何訴訟文書,未來如有進入司法程序,將依法配合辦理。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