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後續美光民事訴訟 聯電法務長張振倫:相當有信心

2020/10/30 15:56

聯電為了官司案,內部組成堅強律師團隊,與外部知名律師合作,中為法務長張振倫(記者洪友芳攝)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晶圓代工廠聯電(2303)遭美國司法部刑事起訴違反營業秘密案,昨獲美國法院判決輕罰6千萬美元(約新台幣17.3億元)並緩刑3年,換取與美國司法部合作的和解協議;外資對聯電與美光的後續民事訴訟案認為恐會有賠償等裁罰變數,聯電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張振倫今受訪強調,「證據會說話」,聯電尊重法律,也對後續與美光之間的訴訟相當有信心。

張振倫指出,聯電最後被罰6千萬美元,是美國刑事商業秘密訴訟中的第2高罰款,第1高罰款案例是2015年間,南韓1家公司除了被罰8千5百萬美元,另賠償2.75億美元,共達3.6億美元,相對的,聯電從可能重罰到最後罰6千萬美元,可見聯電找對律師與調查顯示的證據等,足以說明美國司法是公正的。

聯電於2年前,因協助晉華開發DRAM案,獲美國司法部起訴違反營業秘密案,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原來的指控,張振倫表示,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美光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共達8項,損害賠償及罰金從美金4億到87.5億元,聯電基於公司連帶責任承認侵害1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美金6千萬元的罰金,並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

外界對聯電與美國政府和解,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對合作有不同的解讀,有的認為,聯電與美方司法部條件交換,以協助美國打擊中國晉華竊取美光的DRAM研發機密等。張振倫澄清,絕對沒有條件交換,他身為法務長最清楚,保證就是單純、正面的合作,美方需要聯電提供資料、問訊哪位員工,在合法範圍內,聯電會盡量配合,給予應有的協助,不過,他說「2年來,該給該問也都差不多了」。

聯電與美國司法部和解,但後續還要面對美光在美國提告的民事訴訟案、台灣刑事案二審。外資法人有的疑慮,美中科技爭霸的意識抬頭,美國司法部的裁罰只是第1步,後續美光案可能要求聯電賠償,「證據會說話」,聯電尊重法律,相信美國司法是公正的,對後續與美光之間的訴訟相當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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