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恆豐銀行前董事長姜喜運因貪污被判死刑,緩死兩年。
(圖摘自網路)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山東中級地方法院26日判決,爆發財務危機的山東恆豐銀行前董事長姜喜運因貪污被判死刑,緩死兩年。
姜喜運被控貪污價值7.5億人民幣的銀行股份並受賄6000餘萬元。法院宣判指出,姜喜運貪污數額特別巨大,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因此判處死刑。
中國當局日前注資恆豐銀行140億美元,該銀行目前正進行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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