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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建議房屋標準單價2年評一次 財部:盡快徵詢地方政府

2019/08/22 18:43

財政部表示,房屋標準價格2年重新行評定一次,可能增加稽徵成本。(資料照,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今在行政院院會上提出臨時動議,將房屋標準價格修正為每2年重行評定一次。財政部官員表示,房屋標準價格2年重新行評定一次,可能增加稽徵成本,將會詢問各地方政府的意見。

北市府過去就曾向行政院提議,短期修正房屋稅條例,將房屋標準價格由3年修正為每2年重行評定一次,並提出長期目標,將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財政部在2017年4月徵詢各縣市政府意見後,多數地方政府並不贊成,因此當時未修正。今天北市府再度提出相關建議,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由財政部徵詢各縣市政府意見。

財政部官員說明,現行土地公告地價採2年評定一次,主因是各縣市土地有共同指標、採取累進稅率,且會依照每年公告的土增稅情況,讓地價稅也能比照調整;但房屋稅部分,各縣市標準價格落差很大、地段率也不一致,只有折舊率各縣市相同,若要修正為2年評定一次,稽徵成本可能因此提高。

官員舉例,以標準價格來看,地方縣市有些會「凍漲」,例如彰化縣自2016年後就凍漲,但其他縣市有調漲,就造成各縣市標準價格落差;至於地段率方面,有可能兩縣市的路段房屋現值雖然一樣,但可能A縣市房屋在郊區、B縣市的房屋卻在精華區,各縣市對於地段率評估方式難以趨於一致。

官員表示,房屋現值評定時程方面,收到行政院命令後,會盡快依循北市府提議,洽詢各縣市政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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