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彰銀案怎麼辦? 顧立雄:監理機關不宜介入

2019/05/28 20:58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強調,身為監理機關,不宜介入處理股權紛爭問題,這應由財政部與台新金雙方談。(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上週四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彰銀案,經營權訟訴陷入膠著;彰銀工會日前發聲明、主張台新金釋出賣掉彰銀持股;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回應,監理機關不宜介入股權爭議,應由財政部與台新金兩造討論處理,我們關注七月上路的「金金分離」,台新金未來不可派內部人擔任彰銀董事。

 上週在最高法院要求高院重審彰銀案後,彰銀工會發布聲明,要金管會求應貫徹「金金分離」政策,比照中信金併兆豐等二次金改併購不成的案例,也就是在金管會監督下,釋出彰銀股權。

 顧立雄今天出席證交所舉辦的「公司治理評鑑頒獎典禮」。他說明,有關彰銀案有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同時擁有台新銀跟彰銀的董事,這就產生的「金金分離」疑慮,這部分金管會將研議如何處理。

 由於台新金董事吳澄清同時也是彰銀董事,將牴觸金管會新規定-「金金分離」的紅線;對此,顧立雄指出,金金分離是今年七月上路,若屬於這日期之前,可以擔任到任期屆滿,也就是說,吳澄清的彰銀任期能繼續到明年六月再辭去。

 不過,吳澄清的狀況,與台新金董事長夫人彭雪芬又有何不同?

 顧立雄說明,吳自己是台石化董事長,他屬於「插旗」金融業,也就是同時擔任台新金與彰銀兩家金融機構董事,而彭雪芬直接是大股東關係人(吳東亮的妻子),因此,基於利益迴避與競業競止原則,日前我們希望台新金可以先處理彭雪芬的問題,也就是辭去新光金董事。

 「第二層才是股權問題!」顧立雄直言,我做為監理機關不適合也不宜介入這事情,怎麼可能在金金分離的基礎上,談股權爭議,基本上,這要由兩邊來談,也就是財政部跟台新金。

 目前台新金持有彰銀22.5%股權,若台新金加碼彰銀到25%,就可以將彰銀直接納入合併報表的子公司,

 金管會會核准嗎?

 顧立雄回應,依規定,大股東持股達到25%,必須經過金管會審核同意,但我不認為會存在或發生這樣的問題(台新金加碼彰銀股票);若發生了,要怎麼處理?顧立雄強調,這根本是假設性問題,不予以回答,若遇到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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