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光洋科若3個月內,仍無法出具財報就下櫃。圖為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表示,光洋科(1785)已經連續兩季未能限期出具財報,由於其在5月17日遭停止交易,依規定,只要光洋科無法在三個月內 也就是11月17日前,出具完成經會計師簽核的財報,就必須得下櫃。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截至8月15日為止,目前上市櫃公司應申報財報的家數共計1562家,除上櫃公司光洋科一家未如期出具第2季財報外,其餘公司均於規定期限完成公告申報。
其中,日前爆出疑似假帳醜聞的光洋科,從今年第一季開始就拿不出財報;證期局指出,櫃買中心已要求光洋科在9月14日前,完成財報重編,若新的財報無法被櫃買中心接受,將於11月17日下櫃。
此外,證期局表示,今年以來,共有2家公司遭到下市櫃,分別為上市公司「介面光電」,及上櫃公司「宇加」;介面光電因為淨值為負數,在8月3日下市;至於宇加,由於財報多筆交易無法釐清,使得財報無法出具,最後在5月25日下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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