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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地省辦公廳舍租金 東山稽徵所成首例

2016/02/15 22:06

為辦公廳舍沉重租金負擔解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近日已修正國有、民間不動產交換辦法,放寬中央機關因公務需求,可直接以國有房地與私人房地進行交換。首例將為台中「東山稽徵所」與中華電信交換案。(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為辦公廳舍沉重租金負擔解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近日已修正國有、民間不動產交換辦法,放寬中央機關因公務需求,可直接以國有房地與私人房地進行交換。首例將為台中「東山稽徵所」與中華電信交換案,預估稽徵所產權由承租轉為國有後,可立即省下年租金750萬元。

國產署主任秘書王彩葉表示,全台有不少辦公廳舍都是向民間承租,每年光租金支出就不少,以台中市北屯區的東山稽徵所為例,從2007年向中華電信承租至今,已付出6000多萬元租金,平均年租金為750萬元。

王彩葉表示,為降低財政負擔,增加國有不動產運用彈性,今年1月26日已放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辦法,過去國有、私人不動產交換僅能以素地為主,落實起來限制較多、成本較高,換地後公務機關還得編列預算重蓋辦公廳舍。

現位於同一鄉鎮市區就可申請交換

她表示,現在放寬為可直接交換房地,只要符合「等值」、「雙贏」的原則,通過財政部估價、核定即可進行,且可跨區換地,不少目前向民間租地辦公的辦公廳舍可望藉此免去租金負擔,直接就地交換取得產權。首例將是東山稽徵所與中華電信交換案,交換樓地板面積達1955.7坪,可為國庫一年省下750萬元租金。

此外,王彩葉指出,針對過去交換限制較多的非都市土地,此次也一併放寬交換條件,之前限制國有、民間私人土地交換僅限同一使用分區的毗鄰地才可進行,現開放為只要兩地位於同一鄉、鎮、市、區就可申請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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