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信銀在中國合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金管會強調,這絕非高利貸公司,且仍需要中國主管機關核准。(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同意,中信金控旗下的中國信託銀行,與中國徽商銀行、國美控股集團及合肥百貨共同合資新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資本額10億元人民幣,這也是國銀首見案例。中信銀在這間新公司,將取得3席董事與2席監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2009年中國開始開放「消費金融公司」,中信銀主要考量消費金融公司,可為商業銀行無法惠及之個人客戶提供服務,滿足不同群體消費者之需求,並與銀行區別經營,補足銀行在中國無法快速擴充分行據點與客戶數之情形。
依規定,中國的消費金融公司不可吸收存款,年利率約為12%到20%。
外界疑慮,中國這種消費金融公司收取這麼高的利率,是否類似高利貸?中信銀投資這類公司,風險是否太高?
對此,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表示,這屬於中國銀監會官方核准的業務範圍,還需要進行審批的,且是依法申請,絕對不是高利貸;他強調,消費金融公司每個人也有貸款上限,這類型貸款,在中國有一定消費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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