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商戴爾台灣分公司限制競爭、違反公平法,今天挨罰。 (彭博)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荷蘭商戴爾台灣分公司限制競爭、違反公平法,今天挨罰。
公平會調查發現,民國102年間,戴爾台灣分公司對標下台南市環保局標案的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協力廠商洽購該標案所需的SonicWALL防毒軟體產品,要求代理商「不要處理、不要報價」,斷絕供貨,導致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無法如期完成驗收,公平會今認定違法,處戴爾台灣分公司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戴爾台灣分公司的杯葛行為,導致該協力廠商在民國102年3月至8月被鎖貨,根本無法在國內找到SonicWALL供貨來源。之後該協力廠商雖然從境外購買產品,也遭戴爾台灣分公司以變更授權到期日的方式,使產品發生失效,進而導致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無法如期完成驗收,同時也對未來其他有意參與投標的廠商產生嚇阻作用及寒蟬效應。
公平會認為,戴爾台灣分公司行為已構成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款「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於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有限制競爭之虞,今決議祭出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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