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上班族最期待的,就是能夠領到年終獎金,但民眾可能不知道,領超過73000元的年終獎金,需要扣繳5%稅款。(本報資料照)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歲末年終,上班族最期待的,就是能夠領到年終獎金,但民眾可能不知道,領超過73000元的年終獎金,需要扣繳5%稅款。
國稅局表示,因年終獎金屬於非每月給付的薪資,依照規定,公司發放給境內居住者的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時,原則上必須按給付額扣取5%稅款,除非是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今年度標準為73001元),才能免予扣繳。
國稅局官員舉例,甲君與乙君都是在A公司上班,也都是境內居住者,A公司今年1月發放年終獎金給甲君74000元、乙君73000元,甲君的獎金達扣繳標準,因此須扣取稅款3700元(74000×5%)辦理扣繳,而乙君的獎金未達扣繳標準,不用扣取稅款,僅須辦理憑單申報。
國稅局提醒扣繳義務人,扣取稅款要在次月10日前繳清,並於隔年1月底前辦理扣繳憑單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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