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蕭勤學生闖民宅「救師母」挨告 法官判無罪

2024/04/18 15:13

當代抽象藝術大師蕭勤蕭勤過世後,他的學生陳浚豪為了「救師母」挨告獲判無罪。(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當代抽象藝術大師蕭勤去(2023)年6月辭世後,爆發15億元的藝術作品遺產爭議,蕭勤的學生陳浚豪、潘娉玉認為奧地利籍師母Monika被蕭勤國際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吳素琴限制行動,他們趕去吳家救人時,被吳女怒告侵入住居罪。但法官認為陳、潘兩人是受Monika妹妹所託才去接人,並非無故侵入,因此判兩人無罪。

蕭勤過世後,蕭勤國際文化藝術基金會主張,蕭勤生前已把市值高達15億元的畫作贈與基金會,並拿出相關文件佐證,但蕭勤的學生反控基金會董事組成違法、財報不透明,加上蕭勤的奧地利籍遺孀莫妮卡行動也被限制,涉盜賣大師作品,雙方各執一詞,並互相提告,但雄檢日前已針對雙方處分不起訴。

基金會執行長吳素琴另提自訴,指控陳浚豪、潘娉玉兩人於去年8月25日晚上7點59分,趁她的丈夫鍾男帶著Monika返回前鎮區住處時,兩人未經同意就闖入屋內,欲強行帶走Monika,經鍾男要求離去仍不理會,直至鍾男報警後兩人才離開。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潘辯稱,老師過世後,他們於8月5日寫信給師母的妹妹安娜,請安娜把她姐姐接走,因此安娜才委託他們在8月24日去基金會接莫妮卡,但他們根本連莫妮卡的面都見不到,才會在隔天又去蕭勤基金會,要跟師母確認清楚她的意思為何。他們本來是要在門外跟師母講話,是鍾男一直把師母拉進屋內,他們才會走進去,沒有要侵入住宅的意思。

法官檢視雙方提供的證據,發現陳、潘原本在基金會門口與莫妮卡交談,確認莫妮卡是否欲返回奧地利的意願,因遭鍾男阻擋而發生拉扯,雙方於拉扯過程中始進入屋內,且僅在大門旁的展示空間爭執,爭執於1分鐘內即已結束,陳、潘2人隨即退至屋外。

法官認為,鍾男清楚知悉安娜有接走莫妮卡的計畫,且爭執全程未見他質疑陳、潘2人的身分及來意,可見他對2人來意心知肚明,卻刻意阻擋2人在門外與莫妮卡交談,才會導致拉扯過程中進入屋內展示空間,陳、潘兩人短暫進入屋內的舉動,當為法律及道義所許,屬有正當理由進入,對吳及家人的居住安寧更毫無影響,無從成立無故侵入住宅罪,因此判兩人無罪,可上訴。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