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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政策30年最大規模修正草案公布 10大革新遏止特定壟斷

2024/03/14 14:55

公共藝術啟動30年來最大幅度修法,提出10大革新方向落實於「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文化部提供)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公共藝術政策推動30餘年,歷經6次修法,卻仍遭監察院以「遭少數特定代辦壟斷,未積極處理」提案糾正。對此,文化部長史哲自去年上任後即展開最大規模改革的準備。文化部今(14)日提出10大革新方向,並預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從現有39條條文增加至40條,總計修正26條、新增4條,修正條文超過2/3,為歷年最大幅度修法。文化部表示,修正草案將預告60日,廣納各界意見。

文化部表示,為釐清各界對當前制度執行疑慮及建議,文化部自去(112)年9月起密集召開13場諮詢會議及2場公開交流會,共徵詢專家學者、藝術家、從業者、審議及興辦機關等共161人次意見,公布超過20萬字會議逐字稿。此次重大革新,即經綜合各界意見提出;其中最重大影響可說是預防廠商介入決策。

公共藝術10大改革方案,包含「分級辦理、簡化流程」、「刪除代辦用詞,回歸採購法規範,正名專案管理廠商」、「合併執行、徵選小組,並成立於前」、「強制揭露執行暨徵選小組、專案管理廠商資訊」、「明確規範迴避機制」、「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廣納各領域人才」、「增列免辦事由」、「放寬管理維護得納入設置經費內編列彈性」、「分類辦理講習」、「中長程規劃設立輔導團」等。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公共藝術政策30餘年來,儘管因為整體環境變動面臨許多社會意見,但公共藝術政策仍不斷因應時代趨勢、法規配套等,持續為許多公共空間,創造「最美的風景」,從諮詢會中可看見各界對公共藝術制度抱持肯定及期許,文化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一定會持續透過更多意見交流及政策修正,使整體制度更為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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