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羅東公所遷建或原地改建 25日表決
宜蘭羅東鎮公所「原地重建」案 , 公所向代表會爭取臨時辦公室搬遷費。(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縣羅東鎮公所辦公廳舍改建案,昨天提出臨時辦公室搬遷費及第二期裝修費用二千八百萬元預算,盼獲鎮代表會支持。不過,鎮代會副主席李錫欽等人不認同,主張要求遷建機六用地,但也有代表支持鎮長吳秋齡「原地重建」,預計廿五日表決。
羅東鎮公所辦公廳舍一九六九年啟用至今,空間不敷使用;鎮長吳秋齡推「原地重建」,擬就地改建為地上五層、地下二層的複合式辦公大樓,總工程經費估計十億元,並預計先行搬遷至羅東水利大樓後拆遷改建。
李錫欽說,若遷建至羅東運動公園周邊的機關六(機六)用地,位於精華區的現址可改為商業用地,平衡鎮內區域發展,還能省下搬遷費,讓行政區一體化。代表陳定霖說,建物通過耐震測試初評,沒有迫切重建需求。張蕙蘭說,興建經費恐排擠其他預算。
但也有代表贊成遷建,代表林聰文以羅東轉運站對外招商困難為例,蓋商城能有多大效益,他並不樂觀;陳震宇認為機六用地取得時間難以估計;廖惠麗考量長者洽公需求,反對遷建較偏僻的機六。
吳秋齡回應,現址是未來城鎮之心計畫重點,後續還有二、三期工程,新廳舍也會提供社區使用,會盡力向中央爭取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