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非都建地建蔽、容積率 爭取放寬
宜蘭縣政府發函鄉鎮市公所,優先檢討都市計畫內的建蔽與容積率。 (記者游明金攝)
低於中央的60%與240% 議員籲比照 縣府:優先檢討都內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縣非都市土地計畫建地,目前甲建與乙建建蔽率、容積率是六十%、一八○%,低於中央的六十%、二四○%;縣議員林錫明、楊順木都主張放寬恢復中央版本。縣長林姿妙說,目前優先檢討都市計畫內的建蔽率與容積率,已發函鄉鎮市公所辦理檢討作業,對於非都部分,縣府再來溝通協調。
議員︰容積提高有利業主與市容
立法院長游錫堃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擔任宜蘭縣長任內最後一天,批准公文將宜縣非都建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調降,以甲建與乙建為例,各只有四十與一○○%,五十至一二○%;經過歷年調整,在二○○六年均調高至六十至一八○%。
但內政部版本是六十至二四○%,昨天縣議會進行縣長總質詢,楊順木說,宜縣容積率是否研究放寬?不要比別縣市好,只要一樣就好,這是地方自治事項,縣府有權利自訂,容積率提高,對業主、對市容街景都有幫助。
林錫明指出,這問題講四年了,縣長都不敢開放,他希望縣府放寬容積,一次到位,讓百姓不用蓋違章,游錫堃訂的政策不是不能改,民進黨議員也贊成容積率開放,我們尊重中央政策,跟中央一樣就好。
林姿妙︰已發函公所檢討都內
林姿妙說,縣府已發函各鄉鎮市公所,優先針對都內建地的建蔽率與容積率進行檢討,至於非都建地,這是前縣長游錫堃設立的,縣府再來協調溝通,民意很重要。
建設處︰城鄉發展應有差異性
縣府建設處指出,中央版非都與都內建蔽、容積率都是六十、二四○%,宜縣都內依鄉鎮市發展各有不同,有六十與一八○%、一五○%、一二○%;近幾年,鄉鎮市公所反映都市計畫區發展已漸飽和,希望放寬都內建蔽與容積限制,縣府發函各公所,在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時,可研議調整。
對於非都,縣府建設處認為,城鄉發展還是要有差異性,城是城、鄉是鄉,景觀才會有所不同,如果放寬到中央版標準,城鄉風貌恐受到衝擊,目前以都內優先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