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申請保護老樹 先貼公告防被砍
北市府昨召開樹木保護委員會,護樹團體主張若追認程序進行中,應比照古蹟暫列保護。圖為龍應台樹。(記者甘孟霖攝)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二三八巷日前有樹木遭建商砍伐,雖非受保樹木,但護樹團體主張相關追認程序在進行中,認為應比照古蹟暫列保護。台北市政府昨召開樹木保護委員會,委員會主席、文化局長蔡詩萍表示,要根本解決涉及修法,最快也要明年新會期才能審理,目前僅能先以暫時在樹木上貼公告的方式讓人周知,但因缺乏法源,並無強制約束力。
擬修法 將追認中樹木暫列保護
去年起有護樹民眾申請保護木柵路一段二三八巷周邊多棵樹木,而今年二月廿三日,該處有多棵樹遭砍伐,文化局到場確認遭砍樹非受保樹木,護樹團體則主張該樹還在追認程序中,認為應修法將追認中的樹木暫列保護。
護樹團體 盼有半年暫受保資格
根據《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如樹木現地量測符合「樹胸高直徑○.八公尺以上」、「樹胸圍二.五公尺以上」即為台北市受保護樹;該法另有「樹齡五十年以上」的認定標準,不過此款認定所需時間較長,也可能需要申請人補充證明文件,但期間卻無賦予該樹「暫時受保」的資格。
北市樹保委員會昨召開會議,討論老樹提報查證期間的處理方式,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指出,希望給予申保中的老樹六個月的暫時受保資格。
蔡詩萍裁示,目前仍先以原程序辦理,民眾如申保就派員現勘,如現場客觀條件達標就立刻掛牌,但如對樹齡是否超過五十年有疑慮需時間判斷,則可先於樹木上張貼公告,告知該樹還在審查階段中,降低老樹遭砍風險。
彙整意見 3個月內再召開會議
他說,長遠來看修法勢在必行,但修法所需時間較長,還需要時間討論修法細項,會將委員意見彙整,於三個月內再召開會議,最快於明年將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納入暫時樹保及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