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辭中廣董座 NCC:已收到中廣董監事變更申請
總統大選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因身兼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有踩政媒結合紅線疑慮,引起爭議,最終元旦於副總統辯論會當眾簽下辭職書。(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今年總統大選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因身兼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有踩政媒結合紅線疑慮,引起爭議,最終元旦於副總統辯論會當眾簽下辭職書。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今(15日)表示,已收到中廣的董監事變更申請,將依法審理。
依「廣播電視法」第14條規定,「廣播、電視事業之停播,股權之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翁柏宗指出,上星期已收到中廣董監事變更申請,NCC將依「廣播電視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審理。
因趙少康選舉失利,不再有政媒結合疑慮,不過趙少康即便請辭中廣董座、總經理,仍是中廣公司的最大股東。目前國民黨內有部分人力挺趙少康接任黨主席,按照「黨政軍退出媒體」的「一股都不能有」的精神,趙少康若想接任黨職得先處理持有的中廣股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即規定「行政院為落實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謹守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精神......特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也規定「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
NCC並未透露新任中廣董事長人選,不過廣播電視事業負責人管理規則中對廣電事業負責人資格有所規定,包含:若曾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遭判刑、或曾犯侵占、詐欺或背信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赦免後未滿五年等,皆不可擔任廣電事業負責人。